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5:14:24   来源:   
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为保证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6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智沈阳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财富中心B座一楼雇员
服务厅,电话:024-31270400 )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内容。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政治面貌、未就业证明等材料进行核验。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确认表。
3.学历证明。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本科学历开始;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历学位资格的证明并加盖高校有关部门印章。
(2)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且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
(3)2021 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4)专业证明材料: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5.考生承诺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到场提交材料的考生将按自动放弃、弃权处理。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相关工作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考生承诺书
2. 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
 
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