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专业美术作品征集、创作、展览、收藏、研究工作。
       (二)开展公共教育、文化交流活动。
       (三)开展专业美术人才培养及相关交流活动。
       (四)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对基层美术馆的业务辅导工作。

机构简介:
  
辽宁美术馆(辽宁画院)是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所属,集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辽宁美术馆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是国内资格最老的省级美术馆之一;辽宁画院成立于1980年,曾是辽宁省设立的唯一从事专业美术创作与学术研究以及艺术人才培养的专门机构,是全国省级画院中成立较早的画院之一。

  2018年辽宁美术馆和辽宁画院合并为辽宁美术馆(辽宁画院),肩负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典藏艺术精品、促进当代艺术创作、惠及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职责,坚持不懈地开展艺术展览、美术创作、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活动,使艺术创作的高峰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大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管理团队: